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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收驾校贿赂31万元考试科科长当庭哽咽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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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收驾校贿赂31万元考试科科长当庭哽咽认罪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车管所原考试科科长邹某明受贿一案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被指控收受驾校给予的贿赂共计31万元。

由于驾考考场有限,深圳驾考周期长饱受诟病,2014年年底的数据显示,深圳积压了高达60万驾校学员。深圳市交警局车管系统,作为驾考主管单位,成为驾校收买的重要对象,去年就有11人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近日涉案人员陆续进入庭审阶段。

训考场占地被调查引爆车管系统窝案

据知情人士透露,驾考系统腐败窝案爆发源于东森训考场的被查处。由于深圳考试场地有限,学员积压,政府因而力推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训练考试场地,然后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将这些场地用做驾考,社会化训考场通过收取考试费用赚取利润。

近年来,深圳建设过三个社会化训考场,这包括广仁训考场、东森训考场以及安顺通训考场。

不过由于政府并没有专门的规划用地,这些社会化训考场遇到的发展瓶颈便是用地问题。由深圳综安驾校等三家驾校合资成立的安顺通训考场运行不到两年,所租赁的土地被挂牌出售。这家训考场于2013年7月就被定性为违法建筑,遭到拆除。

而深圳最大的社会化训考场东森训考场亦于去年年初被国土资源部卫星监控占用了基本农田。

东森训考场的主要投资人系深圳驾培巨头—深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下属有深港驾校、港安驾校、广仁驾校,占据深圳驾培市场半壁江山。深圳另一个广仁训考场也由该公司运营。

知情人称,随着违法用地被调查,该公司董事长黄某光亦被带走接受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多名驾考系统人员被牵出。

与此同时,其他驾校也有受到牵连。有驾培行业知情人透露说,去年黄某光被调查之后,深圳市交警局车管所随即有官员被带走,引发深圳驾培行业震动,不少驾校老板纷纷跑路躲避,部分未能成功跑路的驾校老板也被带走调查。

考试科长被指受贿31万车管临聘人员也在寻租

昨日受审的邹某明正是被黄某光牵出来。案发时,邹某明已调到深圳市交警局口岸大队担任纪检专干,系副处级干部。

邹某明现年52岁,惠州博罗县人,长期在交警系统工作。从2009年到2013年12月,他在深圳市交警局车管所考试科科长位置上干了五年,受贿也是在这段时间。

去年6月12日,邹某明被纪委调查人员从市交警局带到市纪委办案点接受调查。据悉,邹某明在纪委调查阶段,立即交代了已经被纪委掌握的接受黄某光贿赂的事实,同时还主动供述了接受另一家安顺通训考场给予的贿赂。

从 检方查明的事实来看,邹某明被指控受贿共计31万元,其中有21万元来自驾培巨头黄某光的公司,有10万元来自安顺通训考场。邹某明为这些公司设立训考 场,以及学员考试方面给予帮助。送了钱之后,学员考试不通过邹某明可以立即安排学员重新再考,而按照规定一次不通过至少要等10天后才能补考。

实际上,车管系统窝案中还暴露出,哪怕是考试科临聘人员亦有寻租的空间。今年年初,被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文,系车管所临聘人员,担任考试科文员,工作职责包括考试签到、考场监控等。

检 方指控,深港通驾校教练廖某峰在办理驾考学员参加科目二考试业务中,为使学员能够顺利通过考试,向被告人陈某文行贿,陈某文在考试提前签到、迟到补签、考 场提前练习等方面为廖某峰的学员提供帮助。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三个月时间,廖某峰就分11次将11700元转账给陈某文。陈某文同样被指 控涉嫌受贿罪名。目前尚未宣判。

昨日邹某明一案庭审最后阶段,公诉人就指出,邹某明一案值得警醒的地方还在于相关单位管理上的漏洞。

庭审直击或将面临10年以上刑期

昨日庭审在上午进行,邹某明身着便装被押进法庭时,两眼已是通红,回答法官问话时声音哽咽。坐在旁听席上的家属也发出抽泣声。

邹 某明承认了所有的指控,希望得到法官轻判。邹某明的辩护人提出邹接受调查时如实供述,并主动供述了调查人员没有掌握的犯罪线索,具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予 以减轻判决。但公诉人回击指出,邹某明虽然交代了纪委没有掌握的线索,但是这一线索因为与纪委掌握的线索是同一类型,并不属于自首。

如果邹某明不能被法庭认定为自首,将无法得到减轻处罚,其面临的刑期至少在10年以上。

庭审结束后,法官批准邹某明与家属说话,有家属抱着邹某明痛哭,不愿分离,又鼓励他,要坚强,留得青山在。见此情景,法官亦指,“早知如今,何必当初!”深圳市交警局亦有工作人员到,与邹某明握手,几无言语。

受贿内幕,参与训考场验收 坐收数万好处费

申请开办社会化训考场,参与验收的邹某明成为被巴结的对象。

2010年9月的一天,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组织专业验收组验收广仁社会化考场,验收完毕后,城投公司董事长黄某光请验收组人员到华侨城的一家酒店聚餐,餐后单独送给邹某明1万元。

2012年5月,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组织专业验收组验收东森社会化考场,验收通过后,2012年8月的一天,黄某光送给邹某明2万元。

黄某光在证词中称,这3万元都是为了感谢邹某明在考场验收过程中给予的帮助。邹某明在理论指导、现场协助、加快审批、与上级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等方面都非常支持,没有故意延误向上申报。

除 此之外,为了与邹某明建立良好的关系,以及感谢邹长期在业务上的支持和帮助,黄某光还借春节、中秋节的名义,让旗下的深港驾校副校长邝某某多次送钱给邹某 明,钱款从5000元到1万元不等,五年期间共计人民币8万元。邹某明调到口岸大队的那个春节,就未能再享受这一福利。

闲聊中说要买新车 驾校老板凑钱上供

2011 年5月,由深圳综安驾校等三家驾校合资成立的安顺通社会化考场顺利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专业验收组验收。综安驾校负责人陈某军到邹某明的办公室,闲聊中邹某明 提起要购买一辆丰田皇冠新车,陈某军过了几天送了10万元给邹某明。陈某军在证词中称,这笔钱是考场的三个股东即三家驾校一起凑的。

实际上,城投公司黄某光也因为邹某明要买车而行贿了10万元。根据检方审理查明的内容显示,2011年6月的一天,邹某明到黄某光的公司办公室,闲聊中邹某明提到要购买一部新车,黄某光即以赞助买车的名义,准备好现金10万元送给邹某明。

以设备故障为名 安排“关系户”重考

黄某光的证词显示,由于邹某明系对口单位,很多事情都需要他的帮助,这包括加快学员考试,以及考试不及格多考一次,学员迟到之后的处理等等都离不开关照,因而要加强感情联络,搞好关系。

陈某军的证词同样显示,送钱一方面出于对方关照训考场的建设,一方面也在于需要邹某明的日常关照,在学员考试的通过、考试指标的分配等办理业务过程中,希望对方不要刁难。

邹 某明本人的供述也承认,对方送钱是因为他的关照和帮助。譬如有学员因为出国或有急事等原因需要提前考试,驾校老板联系后他把名单报给他,他会自己审批,然 后让窗口予以办理。还有学员没有通过考试,按照规定,需要等至少10天,然后重新交费补考。但是打过招呼后,他就会以设备故障为名,安排立即重新考试。此 类操作他往往是指示考试科两名副科长通过电脑操作。